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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国发〔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
全文: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
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财综〔2014〕7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人防办: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减免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
全文:浙财综〔2014〕7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人防办: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资源分配的公正度,确保全社会老年人公平享有社会养老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推进“阳光工程”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民政系统实施养老服务阳光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十七届次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
全文:阳光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十七届次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四: 继往开来 不断创新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态势 提升质量 精准定位 引领十三五老龄事业新发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4-05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作者:李璐  日前,《“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由国务院印发,成为“十三五”时期指导老龄
全文:发布时间: 2017-04-05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   作者:李璐    日前,《“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由国务院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一: 鸟瞰《规划》十大看点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3-29来源: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作者:党俊武  看点一:顶层设计  通览“十三五”规划,一幅关系2亿多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关系10多亿年轻人口未来老年预期的宏伟画卷引人期待。规划立意高远,内容丰富,从基本理念到基本方针、从战略任务到具体举措、从体制机制到保障措施、从重点难点到
全文:的关口前移到了年轻人口和低龄老年人口,确保从根本上降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成本。   看点六:产业谋划   我国是老龄产业潜力最大的国家,老龄产业也是我国未来体量最大的新经济。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
关于印发宁波市基金会养老机构区划地名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 甬民发〔2015〕6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提高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
全文: 甬民发〔2015〕6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民政行政处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
全文:需求。 第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 民政部门
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民计〔2016〕1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财政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有关直属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又逢G20国际峰会在我省召开。为坚决遏制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
全文:甬民计〔2016〕1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财政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有关
民政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养老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11〕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民(宗)委(厅、局): 近年来,各地在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为少数民族老人服务的养老机构建设工作逐步引起重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入住养老机构难的问题
全文:社会和谐稳定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必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养老机构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作者:暂无 年份:199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成
全文:经营额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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