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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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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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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2〕210号
第一条 为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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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民发〔2012〕210号
第一条 为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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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法人登记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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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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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法人登记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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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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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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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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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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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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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一、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 养老服务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娱乐健身、饮食、居住、医疗康复等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和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他们大多行动不便、存在认知障碍,自我救护能力弱。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规范管理,有利于保护这些特殊人群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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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民政和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老年人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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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裁定标准和裁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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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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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制定本标准和办法。
第二条 相关名词解释
被保险人:指参与投保的养老机构。
保险人:指与养老机构签订综合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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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食等意外事故。
3、因被保险人过失造成的其他意外事故。
(二)保险期内,在养老机构区域范围内,发生下列情形导致住养人死亡、残疾或医学上鉴定为植物人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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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机构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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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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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4〕135号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老年人与养老服务机构纠纷,保护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养老服务机构秩序,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机构纠纷,是指接受养老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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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甬民发〔2014〕135号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老年人与养老服务机构纠纷,保护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养老服务机构秩序,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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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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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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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4〕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DB3302/T 1014-2013,以下简称“《规范》”),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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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地域的不同,分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是指各级民政部门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水平,依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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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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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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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06〕107号
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和规范全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机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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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民发〔2006〕107号
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和规范全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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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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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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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浙财社字〔2009〕50号
第一条 为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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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年度,租用场地新增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且租用期5年以上,并取得《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第五条 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1.非营利性民办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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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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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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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