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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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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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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政办发〔2012〕1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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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二、主要任务
(一)培养一批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到“十二五”末,招收培养老年服务与管理及相关专业大专学生300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000名。
(二)提高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率和持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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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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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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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5〕1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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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按照1500元/年/家标准计算保费。
(六)建立费率浮动机制,根据养老服务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历年理赔情况等调整保费,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降低事故发生率。
五、保险投保和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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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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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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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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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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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九: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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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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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4-11来源:清华大学作者:周燕珉 老年宜居环境是指适宜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年龄人群居住和生活的各种环境,不仅包含空间、设施等硬环境,也包含社会、文化等软环境。在我国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树立和推广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理念已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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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规范》等多部工程建设标准,使老年宜居环境的无障碍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然而在标准体系与管理体制、标准编制思路与方法上还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标准的有效实施。由于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使标准的编制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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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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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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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4〕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DB3302/T 1014-2013,以下简称“《规范》”),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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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地域的不同,分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是指各级民政部门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水平,依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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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养老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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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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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1〕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民(宗)委(厅、局):
近年来,各地在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为少数民族老人服务的养老机构建设工作逐步引起重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入住养老机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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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中,增设清真灶或清真食堂等符合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的设施设备,解决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要。
三、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加强管理,确保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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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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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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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浙委(2008)38号)精神,为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广大残疾人更好更全面地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实施残疾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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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照料其日间基本生活。对其他符合托(安)养条件的残疾人,如因特殊原因或受条件所限无法实行集中托养或日间照料的,纳入居家安养,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照料护理残疾人居家安养的岗位,可作为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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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府对集中供养对象给予每年人均300元医疗费补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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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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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民〔2007〕10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2007年,省政府决定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每年人均300元的医疗补助。这项工作作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项内容之一,已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公布。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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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但不得改变
资金用途。各县(市、区)民政局在每季度初向省民政厅上报上一季度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对散居供养对象的医疗补助,由各地自行解决,确实保障他们的医疗问题。
四、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省级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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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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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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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3〕79号
第一条为规范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困难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权益。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浙民福〔2012〕7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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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由街道(乡镇)相关干部、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街道(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等组成的评估组,负责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上述街道(乡镇)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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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银监局 宁波市证监局 宁波市保监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民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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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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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银发〔2016〕6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35 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 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文转发)等有关要 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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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老龄化社会发展要求,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各类附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