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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老龄办问卷调查 近九成调查对象每月回家看望父母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新闻
描述: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潍坊市老龄办主任王勇、副主任寇建辉介绍新时代创新发展老龄事业问卷调查相关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  超九成调查对象每月给父母打电话  根据调查,84.98%的调查对象知道父母生日;在本地但与父母不住在一起,每月回家看望父母的占89.54%;不在本地,
全文:%。   这些数据表明,全市孝亲敬老的氛围比较浓厚,孝德观念深入人心。对于促进全社会尊重关爱老年人的方法,超过成的调查对象提出要加强尊老敬老教育、强化孝亲敬老正面宣传引导,超过三成的调查对象认为老年人要自尊
潍坊市安排部署2018年“敬老月”活动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新闻
描述:  9月26日,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敬老月”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
全文:度,明确服务内容,做到既助老又解困。评选潍坊市第三届“敬老文明号”、第届“十大孝星”等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单位和个人,带动更多单位、组织和个人参与岗位助老活动。五要积极开展“老有所为”和老年人经验传承活动
临沂市老龄委部署2018年“敬老月”活动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新闻
描述:  近日,临沂市老龄委发出《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孝亲敬老,德润沂蒙”为主题的2018年全国“敬老月”活动。  《通知》强调,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
全文:,引导老年人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通知》指出,今年“敬老月”活动时间从10月1日至10月31日(10月17日为法定老年节),内容
菏泽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新闻
描述:  今年10月17日是第个全国性的法定老年节,十月份是山东省第十四个“敬老月”。根据全国和省老龄委部署要求,结合菏泽市工作安排,决定10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全市“敬老月”活动。  一、活动宗旨  “敬老月”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
全文:  今年10月17日是第个全国性的法定老年节,十月份是山东省第十四个“敬老月”。根据全国和省老龄委部署要求,结合菏泽市工作安排,决定10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全市“敬老月”活动。   一、活动
阿坝州安排部署2018年“敬老月”活动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新闻
描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实施《老年法》和《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开展好今年“敬老月”活动,近日,阿坝州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相关工
全文:”,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活动要以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为目标,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引导全社会传承敬老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民〔2003〕16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自我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以来,全省部分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民办机构)已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但仍有不少民办机构至今尚未办理企业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为了保障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其
全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都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四)验资报告;(五)章程草案;()已填具的有关民办非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民福〔2012〕72号 为了合理有效配置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保障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居住状况、养老服
全文:,扩大评估对象的范围。 四、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或常住地、家庭住址等。 2、评估对象的经济状况,通过对评估对象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的调查评估,按照当地养老服务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12〕210号 第一条 为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
全文: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工作。 第五条 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 第条 农村五保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业对口。毕业专业为以下几类: 1.中职(6个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全文: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业对口。毕业专业为以下几类: 1.中职(6个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 2.高职(4个专业):护理(老年护理
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民发〔2013〕79号 第一条为规范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困难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权益。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浙民福〔2012〕7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全文:及以上老年人。 第五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成立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指导组,负责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条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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