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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

日期:2018.11.27 来源:点击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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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17日是第六个全国性的法定老年节,十月份是山东省第十四个“敬老月”。根据全国和省老龄委部署要求,结合菏泽市工作安排,决定10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全市“敬老月”活动。

  一、活动宗旨

  “敬老月”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紧紧围绕《菏泽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结合敬老爱老助老系列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组织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引导全社会传承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在新时代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体育活动,讴歌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活动的主题是:“孝亲敬老,德润菏泽”。

  二、活动内容

  (一) 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集中宣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集中宣传我市老龄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集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开展好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成就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孝亲敬老文化教育、积极老龄观教育。

  (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做敬老爱老助老模范,走进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特别要重点走访慰问贫困、高龄、失能、失智、残疾等困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统筹安排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使活动既简朴热烈又具体实惠,既适度集中又注重常年开展,既注重物质惠老又重视精神慰藉。

  (三)开展各类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结合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推荐、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展播、敬老有奖主题征文等活动,组织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集中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围绕为老服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提升为老服务效果。要大力宣扬各类敬老爱老助典型,教育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在家尽孝、在外敬老。

  (四) 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切实解决老龄政策法规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开展老年服务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组织专项监督抽查、执法打假活动,解决一批老年人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要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活动。

  (五) 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隆重节俭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结合老年节、国庆节,集中组织各类庆祝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老年活动场所作用,开展面向基层老年人的文体活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让更多老年人参与其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敬老月”活动重要性,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加强协调。精心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

  (二)务求实效,重在基层。突出抓好“敬老月”活动在基层的落实。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普通老年人,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大操大办搞各类庆典,要想老年人所想、急老年人所急,组织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端媒体、数字电视、数字报刊杂志和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和专栏,围绕老龄化国情、老龄法规政策、孝亲敬老美德、敬老典型等内容,开展深度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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