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安排部署2018年“敬老月”活动
9月26日,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敬老月”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和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十三五”潍坊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在新时代更好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一要大力开展养老孝老敬老宣传教育活动。各级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致老年人慰问信、刊播敬老公益广告、发送敬老微(短)信、开展敬老征文比赛、举办老年文艺汇演、评选敬老爱老助老典型等形式,讴歌老龄事业新成就,讲好老年人不同人生阶段的奋斗故事,宣传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影响,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责任感,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浓厚氛围。二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在全市开展以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对老年人走访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带头践行敬老爱老优良传统,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老年人,组织开展“孝行潍坊·我先行”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三要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围绕老年人广泛关注和亟待解决的财产、赡养、医疗、婚姻等问题,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高效的法律维权服务。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四要深入开展岗位助老活动。涉老部门以及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职责和为老服务职能,深入开展岗位助老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到位的服务。广泛开展为老服务技能竞赛、敬老标兵评选等活动,积极开辟助老岗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服务内容,做到既助老又解困。评选潍坊市第三届“敬老文明号”、第六届“十大孝星”等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单位和个人,带动更多单位、组织和个人参与岗位助老活动。五要积极开展“老有所为”和老年人经验传承活动。建立健全“老有所为”激励机制,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激发广大老年人发挥自身价值、服务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老年人为社会建设和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广泛开展老少携手、各方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展现老年人热爱生活、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通知还就开展好“敬老月”活动,从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