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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作者:暂无 年份:199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成
全文: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 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五: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 的重要战略窗口期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4-05来源:南开大学作者:原新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前景、共同挑战和共同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突出特点是,超快的老龄化进程、超大的老年人口规模、超高的老龄化水平、城乡倒置的老龄化格局,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迫在眉睫。然而,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我们在直
全文:进程、超大的老年人口规模、超高的老龄化水平、城乡倒置的老龄化格局,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迫在眉睫。然而,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我们在直视高龄、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全社会用于老年人养老
关于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日前,宁波市民政局就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出台专门指导意见,明确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概念定位和推进建设的基本原则,并对其设施建设、服务对象和内容、运营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宁波市在多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基础上推出的一项深化创新的举措,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 区域性
全文:推进、多元发展的基本原则,立足当地老年人口分布以及养老服务供需实际有序推进。 《指导意见》要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应设置在街道(乡镇)中心地带,且老年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且与城乡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全文:。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 坚持财政资金引导、鼓励社会投入的原则;坚持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全文:。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 坚持财政资金引导、鼓励社会投入的原则;坚持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财税〔20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精神,现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
全文:扣除。 三、本通知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本通知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商务部 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民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现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文: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意见后,依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进行审批。自2013年7月1日起,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设立和变更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既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本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为
全文: 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制度研究,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实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动态化监督和行业化管理。 强化分类管理,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间资本可按照经营
民政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1日起施行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全文:1日起施行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适应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传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府对集中供养对象给予每年人均300元医疗费补助的实施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民〔2007〕10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2007年,省政府决定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每年人均300元的医疗补助。这项工作作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项内容之一,已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公布。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
全文:,目的是为了缓解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医疗难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关怀。这项措施对完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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