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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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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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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简称“霞光计划”,是民政部于2006年12月28日开始启动的,它以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以彩票公益金资助为主要方式,“十一五”时期,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利用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彩票公益金,修建、改建一批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及散居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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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简称“霞光计划”,是民政部于2006年12月28日开始启动的,它以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以彩票公益金资助为主要方式,“十一五”时期,在政府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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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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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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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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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服务养老的问题,要根据普惠型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和社会参与等多方位服务。
2.坚持重点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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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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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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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2〕210号
第一条 为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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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民发〔2012〕210号
第一条 为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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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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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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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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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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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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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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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主办机关)举办的,为农村五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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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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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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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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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日前,宁波市民政局就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出台专门指导意见,明确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概念定位和推进建设的基本原则,并对其设施建设、服务对象和内容、运营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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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通过上门服务和场馆服务、无偿服务与低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五大类服务,其中配(送)餐、日间托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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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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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199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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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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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日间照料、疾病护理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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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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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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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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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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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卫生计生委 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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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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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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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巡诊义诊、接诊转诊、康复指导、远程医疗等服务,或者托管其内设医务室,选派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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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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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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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财综〔2014〕7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人防办: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减免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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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浙财综〔2014〕7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人防办: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