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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资源分配的公正度,确保全社会老年人公平享有社会养老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推进“阳光工程”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民政系统实施养老服务阳光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十七届七次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
全文: (一)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阳光建设 1、实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编制社会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是当地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和运行的指导性文件,关系到老年人的切实利益。各地在制定规划时,应大力推行信息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业对口。毕业专业为以下几类: 1.中职(6个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全文: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业对口。毕业专业为以下几类: 1.中职(6个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 2.高职(4个专业):护理(老年护理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
全文: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政办发〔2012〕1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全文:浙政办发〔2012〕1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作者:暂无 年份:199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
全文:。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
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设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财政发〔2015〕547号 第一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部分养老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养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
全文:、社会力量承担等方式,重点以养老服务标准制定、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等为主。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买政策研究与标准制订。包括购买养老服务规划与政策研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标准
描述: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
关于印发《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民计〔2015〕27号 第一条 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6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
全文: 符合以下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一)完成新(改、扩)建,设施设备达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DB3302/T 1014—2013)规定的A级及以上标准的居家养老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决定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全文:、决定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为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的要求,特制定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2013—2015年)。 一、总体要求 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社会
全文:服务和“银龄互助”活动。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一般在80平方米以上,有1名以上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和运营保障经费,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生活照料、休闲娱乐、配餐就餐及其他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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