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国办发〔2011〕60号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
-
全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约占总人口的1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
全文: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约占总人口的16%;2020年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随着人口老龄化
-
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发布时间:2018-09-28来源:河北新闻网作者: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年9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养老、助老美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
全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从赡养人获得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构建与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政府主
-
全文:、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为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尚未建有敬老院(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的乡镇(街道)原则上都要建设1所以上以护理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继续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发布时间:2018-08-28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
-
全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
1.完善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关爱制度。高龄津贴按年龄段分档发放。从2019年1月1日起,达州市户籍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调整为:80—89周岁
-
关于印发《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甬民发〔2014〕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DB3302/T 1014-2013,以下简称“《规范》”),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居家
-
全文:作废。
第二十八条被降低等级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1年内不得提出高等级的评定申请,被取消等级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2年内不得提出评定申请。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证书和等级牌匾
-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
-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
浙民福〔2013〕11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局):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致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女方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只生育
-
全文:
浙民福〔2013〕11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局):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致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女方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只生育
-
商务部 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民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现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全文: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意见后,依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进行审批。自2013年7月1日起,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设立和变更
-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裁定标准和裁定办法》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制定本标准和办法。
第二条 相关名词解释
被保险人:指参与投保的养老机构。
保险人:指与养老机构签订综合责任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
住养人:指入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裁定小组:指由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成立的专门
-
全文:
二九
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者(注12)
第六级
三十
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者拇指或食指有三个以上手指缺失者
1万元(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为0.5万元)
三一
一手拇指
-
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甬民发〔2013〕80号
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照料问题,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浙民福〔2012〕8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城乡最低
-
全文: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的补贴标准分别为重度依赖老年人补贴标准的80%、60%。
上述补贴标准随当地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动态调整。
第六条 养老服务补贴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按月发放,通过向补贴对象提供养老服务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