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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16〕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局、国土房管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交委、规划委、市政管委)、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
全文: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四)城市经济型酒店等非民用房转型成养老
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机构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民发〔2014〕135号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老年人与养老服务机构纠纷,保护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养老服务机构秩序,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机构纠纷,是指接受养老服务机
全文:处理等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各级养老服务机构的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 第四条 处理养老服务机构纠纷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
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条 根据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区区域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域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同)资格审查确认,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
全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药品品种数量占储备药品品种总量的比例,专科医院达到60%以上,三级医疗机构达到75%以上,其它医疗机构达到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裁定标准和裁定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制定本标准和办法。  第二条 相关名词解释 被保险人:指参与投保的养老机构。 保险人:指与养老机构签订综合责任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 住养人:指入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裁定小组:指由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成立的专门
全文:食等意外事故。 3、因被保险人过失造成的其他意外事故。 (二)保险期内,在养老机构区域范围,发生下列情形导致住养人死亡、残疾或医学上鉴定为植物人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金。 1
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1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胡锦涛同志签署第72号主席令颁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老年人
全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胡锦涛同志签署第72号主席令颁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和颁布,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央加强民生立法的重大成果,对于积极应对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六: 发展私营养老金 加快构建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4-05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作者:朱俊生《“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以
全文:于指导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发展私营养老金。 一、私营养老金对于完善养老金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可以增加养老金资产 1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
全文: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档案局转发《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档案(以下简称五保档案)是指在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审批和供养服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
全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依法指导、监督五保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保管审核审批类五保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一)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批文件材料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全文:每月100、200、300元运营补贴;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实际收住人数,3年享受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 (四)经批准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的困难老年人,评估结果为重度依赖的,入住养老机构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全文:每月100、200、300元运营补贴;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实际收住人数,3年享受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 (四)经批准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的困难老年人,评估结果为重度依赖的,入住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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