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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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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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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日前,宁波市民政局就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出台专门指导意见,明确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概念定位和推进建设的基本原则,并对其设施建设、服务对象和内容、运营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宁波市在多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基础上推出的一项深化创新的举措,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
区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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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推进、多元发展的基本原则,立足当地老年人口分布以及养老服务供需实际有序推进。
《指导意见》要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应设置在街道(乡镇)中心地带,且老年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且与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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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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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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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统称敬老院)是由政府或社会兴办,主要是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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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敬老院建设、管理、发展等重大事项,平时由敬老院所在乡镇负责管理。
其主要职责:
1、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建和撤消敬老院,要征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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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养老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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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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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1〕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民(宗)委(厅、局):
近年来,各地在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为少数民族老人服务的养老机构建设工作逐步引起重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入住养老机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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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养老机构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等规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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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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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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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浙财社字〔2009〕50号
第一条 为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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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年度,租用场地新增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且租用期5年以上,并取得《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第五条 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1.非营利性民办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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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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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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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财政发〔2015〕133号
为了稳步推进和规范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下列领域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一、基本公共服务
1.教育服务领域。公共教育规划、政策研究、宣传服务、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质量成果评估和交流推广,政府委托举办教育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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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甬财政发〔2015〕133号
为了稳步推进和规范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下列领域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一、基本公共服务
1.教育服务领域。公共教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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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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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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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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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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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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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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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村民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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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供养,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村民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领导,将农村五保供养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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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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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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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政办发〔2012〕1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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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浙政发[2011]10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物质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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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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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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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民福〔2012〕81号
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解决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有关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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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浙民福〔2012〕81号
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解决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有关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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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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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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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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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二)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资金补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机构入住情况证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