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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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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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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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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
坚持财政资金引导、鼓励社会投入的原则;坚持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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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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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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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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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
坚持财政资金引导、鼓励社会投入的原则;坚持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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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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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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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民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现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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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应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先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后,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港澳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除报送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所需要的文件外,还须提交香港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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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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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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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8-09-28来源:河北新闻网作者: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年9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养老、助老美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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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养老、助老美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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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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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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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12-22来源:重庆市老龄办作者: (2001年7月20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三章社会保障 第四章社会服务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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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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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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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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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为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的要求,特制定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2013—2015年)。
一、总体要求
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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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服务和“银龄互助”活动。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一般在80平方米以上,有1名以上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和运营保障经费,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生活照料、休闲娱乐、配餐就餐及其他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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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正)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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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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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6-06-02来源:作者: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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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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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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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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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6-17来源:中国政府网作者:国办发〔2017〕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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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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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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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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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8-08-29来源:四川省民政厅作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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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时间: 2018-08-29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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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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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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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11-15来源:桂林市民政局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公 告 (十二届第7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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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单位因老年人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报酬,而扣减其养老金或者福利待遇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199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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