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甬民发〔2013〕80号
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照料问题,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浙民福〔2012〕8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城乡最低
-
全文:》(浙民福〔2012〕8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含)以上的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第三条 养老服务补贴工作
-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0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浙民〔2003〕16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自我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以来,全省部分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民办机构)已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但仍有不少民办机构至今尚未办理企业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为了保障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其
-
全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都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四)验资报告;(五)章程草案;(六)已填具的有关民办非
-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一、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 养老服务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娱乐健身、饮食、居住、医疗康复等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和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他们大多行动不便、存在认知障碍,自我救护能力弱。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规范管理,有利于保护这些特殊人群的生命
-
全文:登记审批、年检年审和消防监督检查制度。
1、新建(办)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要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手续。凭《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申领《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置批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作者:暂无 年份:199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成
-
全文: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九条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
全文:根据申请人筹建养老机构的需要和条件,在设立条件、提交材料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
-
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
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民发〔2006〕107号
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和规范全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机遇,以
-
全文:以上的大型建设项目应当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小型项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三
-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
全文:。
(二)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资金补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机构入住情况证明,包括
-
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
全文:。
(二)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资金补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机构入住情况证明,包括
-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
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统称敬老院)是由政府或社会兴办,主要是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
-
全文:规章制度。
第五条 敬老院要建立入院供养人员档案,内容包括协议书、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供养人员照片及后事处理联系人等与供养人员有关的资料,并长期保存。
供养人员的个人资料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
描述:发布时间:2017-02-15来源:全国老龄办财务处作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以来,
-
全文:建议书。简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城乡规划、用地以及环评、能评等审批手续,缩短审批周期。
六、规范管理,改进服务
(一)强化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