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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建立浙江省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批复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建立浙江省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批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切实组织做好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切实组织做好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0~2020)的批复
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0~2020)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关于落实养老福利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价管〔2014〕43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民政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各转供经营单位: 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促进养老服务行业
全文:甬价管〔2014〕43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民政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各转供经营单位: 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促进养老服务行业
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村民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全文:职情况。 第十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保证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条件下,可以向社会提供自费寄养服务,对要求自费寄养的在乡孤老优抚对象、革命“三老”人员、计划生育独生女儿户老年人等,应当给予优先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民〔2003〕16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自我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以来,全省部分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民办机构)已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但仍有不少民办机构至今尚未办理企业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为了保障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其
全文:以上)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等)和社区服务中心(站)等非营利性民办机构,都必须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上款所称非营利性民办机构,是指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以补偿服务成本为收费
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民计〔2016〕1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财政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有关直属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又逢G20国际峰会在我省召开。为坚决遏制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
全文: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福利机构[包括1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精神病(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是为特困老人、老年人、孤残儿童提供综合性住养服务的场所。目前,我市一些社会福利机构设施相对简陋,消防设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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