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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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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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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5〕1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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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及时赔付。对不属于政策性综合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及时作出不予理赔的书面说明。
(十)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机构报案,并配合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按要求收集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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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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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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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4〕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DB3302/T 1014-2013,以下简称“《规范》”),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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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九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内容分城乡、分等级分别规定,具体依照《规范》执行,参评机构需经逐条评定符合相关规定方可获评相应等级。
第三章评定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各级民政部门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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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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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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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为加快推进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各地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标,大力做好老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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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深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全省享受企业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老年人达753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居全国前列;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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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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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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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国发〔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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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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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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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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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统称敬老院)是由政府或社会兴办,主要是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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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敬老院建设、管理、发展等重大事项,平时由敬老院所在乡镇负责管理。
其主要职责:
1、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建和撤消敬老院,要征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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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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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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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主办机关)举办的,为农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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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为每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居住用房。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建有厨房、餐厅、活动室、浴室、卫生间、办公室等辅助用房。
第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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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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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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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村民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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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
第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
设区的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设区的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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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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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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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主办机关)举办的,为农村五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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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供养对象提供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居住用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建有厨房、餐厅、活动室、浴室、卫生间、办公室等辅助用房。
第十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配置基本生活设施,配备必要的膳食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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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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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199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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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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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九条 国家支持老龄科学研究,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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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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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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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政发〔2012〕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到2011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07.2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8.61 %,总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发展态势。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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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爱心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实质性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市本级建有100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2家以上,县(市)区建有500张以上床位的公建养老机构1家以上,街道(乡镇)一般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