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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浙委(2008)38号)精神,为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广大残疾人更好更全面地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实施残疾人共享
全文: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为符合条件的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符合条件的听障残疾人验配助听器;为符合条件的下肢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 (三)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为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
关于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日前,宁波市民政局就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出台专门指导意见,明确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概念定位和推进建设的基本原则,并对其设施建设、服务对象和内容、运营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宁波市在多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基础上推出的一项深化创新的举措,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 区域性
全文:,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通过上门服务和场馆服务、无偿服务与低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五大类服务,其中配(送)餐、日间托老、健康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十: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4-19来源:中国人民大学作者:姚远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也是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老年人数量与结构、养老、群体更替等问题均会大量展现,并凸显时代特征和发展特征。因此,“十三五”时期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成果
全文:老年人数量与结构、养老、群体更替等问题均会大量展现,并凸显时代特征和发展特征。因此,“十三五”时期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成果对于我国在整个21世纪应对人口老龄化并创建中国特色模式和经验,均具有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设立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财社字〔1998〕124号 一、凡由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的各类福利设施,今后应在主体建筑物的显著位置设立永久性标识。民政部统一部署的大型专项工程应标明项目名称。 二、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由民政部统一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统一制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三、标识式样电子文档可从
全文:财社字〔1998〕124号 一、凡由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的各类福利设施,今后应在主体建筑物的显著位置设立永久性标识。民政部统一部署的大型专项工程应标明项目名称。 二、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由民政部统一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统一制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三、标识式样电子文档可从民政部信息中心网站http://xxzx.mca.gov)下载并交付专业制作公司制作,要确保制成品美观醒目、持久耐用。 2006年12月18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 浙财社字〔2009〕50号 第一条 为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
全文:年度,租用场地新增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且租用期5年以上,并取得《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第五条 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1.非营利性民办养老
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12〕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代表处,总行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养老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
全文: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主办机关)举办的,为农村五
全文:、传染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治疗护理能力。 第十三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委托其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协议范本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主办机关)举办的,为农村五保供
全文:相应的治疗护理能力。 第十三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委托其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协议范本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并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村民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全文:供养的需求。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选址,应当遵循交通便利,环境安全、卫生,有利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其设立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提供必要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五: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 的重要战略窗口期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4-05来源:南开大学作者:原新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前景、共同挑战和共同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突出特点是,超快的老龄化进程、超大的老年人口规模、超高的老龄化水平、城乡倒置的老龄化格局,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迫在眉睫。然而,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我们在直
全文:进程、超大的老年人口规模、超高的老龄化水平、城乡倒置的老龄化格局,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迫在眉睫。然而,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我们在直视高龄、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全社会用于老年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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