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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府对集中供养对象给予每年人均300元医疗费补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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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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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民〔2007〕10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2007年,省政府决定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每年人均300元的医疗补助。这项工作作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项内容之一,已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公布。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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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的是为了缓解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医疗难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关怀。这项措施对完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