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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在爱心与管理中升华:渭滨区“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活动纪实
作者: 万玉民  来源:陕西老年学通讯·2013年第4期(总第96期)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服务爱心管理升华渭滨区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活动纪实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为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的要求,特制定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2013—2015年)。 一、总体要求 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社会
全文:服务和“银龄互助”活动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一般在80平方米以上,有1名以上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和运营保障经费,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生活照料、休闲娱乐、配餐就餐及其他无偿
一种居家养老智能服务系统
作者: 颐和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专利
描述:一种居家养老智能服务系统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民福〔2013〕115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8号)要求,现就做好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通知如下
全文:培训辅导时间不少于2小时。社区成员培训辅导时间不作要求,自愿参加。 (四)活动形式 1.上门辅导。组织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机构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
全文: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1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胡锦涛同志签署第72号主席令颁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老年人
全文: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三级管理服务网络,支持失能老年人康复辅具配置和居室无障碍改造,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
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调研报告:以南京市鼓楼区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为例
作者: 董波  来源:安徽大学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居家养老服务  非营利组织  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 
描述: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调研报告:以南京市鼓楼区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为例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民福〔2013〕113号 一、奖补对象 入职本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高等院校、高职(包括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养老服务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
全文:浙民福〔2013〕113号 一、奖补对象 入职本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高等院校、高职(包括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养老服务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以石家庄市老年人抽样调查为基础
作者: 耿永志  来源:现代经济探讨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老年需求  社区服务  居家养老  养老服务中心 
描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以石家庄市老年人抽样调查为基础
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民发〔2013〕80号 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照料问题,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浙民福〔2012〕8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城乡最低
全文: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的补贴标准分别为重度依赖老年人补贴标准的80%、60%。 上述补贴标准随当地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动态调整。 第六条 养老服务补贴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按月发放,通过向补贴对象提供养老服务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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