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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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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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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作者: 第一条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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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快捷和优先服务,特别是为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
(三)积极创造条件设立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院等,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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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出台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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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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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作者: 第一条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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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快捷和优先服务,特别是为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
(三)积极创造条件设立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院等,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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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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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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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11-13来源:黑龙江老龄办作者:(2017年10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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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者运营养老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长期照料、专业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为主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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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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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199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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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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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开设针对老年病的专科或者门诊。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和疾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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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八: 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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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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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4-11来源: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作者:甄炳亮 3月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国家积极应对老龄化和建设养老体系的“顶层设计”,是广大老年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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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在“推进医养结合”节中,提出(1)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2)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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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正)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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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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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6-06-02来源:作者: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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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应当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开设针对老年病的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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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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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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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财税〔20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精神,现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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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扣除。
三、本通知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本通知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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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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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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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条: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68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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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的,经有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集中为收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机构,包括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老年人护理院、社会福利中心以及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名称的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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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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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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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4〕30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市人社局,大开发区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教育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养老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宁波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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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成人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职高)全日制相关专业毕业,入职本市养老机构(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除外),直接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和管理等工作,并持有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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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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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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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财政发〔2015〕54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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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助、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养老机构参加政策性综合保险补助、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