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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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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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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2-15来源:全国老龄办财务处作者: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改进,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项目安排分散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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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切实加以解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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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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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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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函〔2015〕280号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社会福利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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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每日防火巡查是否落实,是否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
(三)护理人员、保安、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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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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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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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确保其依法、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及工商企业登记有关条例办法,现就做好全市现有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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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三)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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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老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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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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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7-28来源:江西省老龄办作者: 第一条为做好全省老龄信访工作(以下简称老龄信访),妥善处理和及时化解各种涉老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环境,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老龄工作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龄信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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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二)谁主管、谁负责。
(三)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
第四条 老龄信访的任务:
(一)受理老年人及相关人员、组织的来信来访。
(二)受理上级、本级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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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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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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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民〔2003〕16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自我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以来,全省部分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民办机构)已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但仍有不少民办机构至今尚未办理企业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为了保障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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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以上)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等)和社区服务中心(站)等非营利性民办机构,都必须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上款所称非营利性民办机构,是指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以补偿服务成本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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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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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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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计〔2016〕1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财政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有关直属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又逢G20国际峰会在我省召开。为坚决遏制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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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福利机构[包括1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精神病(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是为特困老人、老年人、孤残儿童提供综合性住养服务的场所。目前,我市一些社会福利机构设施相对简陋,消防设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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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档案局转发《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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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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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档案(以下简称五保档案)是指在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审批和供养服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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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其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编制销毁清册,履行审批手续予以销毁。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和档案局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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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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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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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条 根据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区区域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域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同)资格审查确认,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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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五)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医学检验所、病理诊断中心、护理院等;
(六)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对外服务并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变更注册取得执业许可的军队医疗机构;
(七)凡已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