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相关搜索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正)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6-06-02来源:作者: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
全文: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为加快推进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各地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标,大力做好老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
全文:达到95%以上,医疗救助资助农村五保、低保老人和残疾老人等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5万人。老年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全省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8.9万张,百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8-08-29来源:四川省民政厅作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
全文:与扶养   第十二条 老年人养老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三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老年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11-15来源:桂林市民政局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公  告  (十二届第7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
全文: 家庭赡养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扶助政策,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为老年人
长春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8-10-16来源:长春市老龄办作者:  (1991年8月28日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1年11月19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18年6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18年9月21日
全文:,每年应当安排其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在本级留成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对老年体育和健康事业的投入。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
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村民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全文: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遵循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成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在农村五保
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8-09-28来源:河北新闻网作者: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年9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养老、助老美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全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就餐居住、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第二十八条 鼓励利用农村闲置的村集体土地、房屋、农家院等建设农村
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12-22来源:重庆市老龄办作者:  (2001年7月20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三章社会保障  第四章社会服务  第五章
全文:、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本市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 浙民福〔2013〕11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局):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致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女方为1933年11日以后出生;只生育
全文:没有空余床位的,民政部门要积极帮助协调,为其优先进入民办机构养老创造条件。 对于愿意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县级民政、计生部门要指导社区、村委会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特别
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6-11-28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文:医疗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设置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