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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民福〔2013〕115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8号)要求,现就做好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通知如下
全文:人员培训辅导时间不少于2小时。社区成员培训辅导时间不作要求,自愿参加。 (四)活动形式 1.上门辅导。组织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机构中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政发[2011]10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全文:》(浙政发[2011]10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物质富裕
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关于印发《养老机构入住协议书》和《养老护理分级标准》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关于印发《养老机构入住协议书》和《养老护理分级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民福〔2013〕113号 一、奖补对象 入职本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高等院校、高职(包括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
全文: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业对口。毕业专业为以下几类: 1.中职(6个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 2.高职(4个专业):护理(老年护理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七: 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护理保障需求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4-11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作者:刘强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人口发展的必然趋势和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常态。老龄事业发展已成为当前涉及千家万户福祉、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现实课题和艰巨系统工程。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
全文:中长时期我国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整体规划和系统设计,其中不乏一些着眼未来、与时俱进和百姓关切的政策亮点。譬如明确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要统筹施策,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财税〔20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精神,现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
全文:扣除。 三、本通知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本通知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条: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68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全文:的,经有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集中为收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机构,包括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老年人护理院、社会福利中心以及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名称的养老服务机构
关于印发《宁波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14〕30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市人社局,大开发区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教育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养老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宁波市人民
全文:成人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职高)全日制相关专业毕业,入职本市养老机构(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除外),直接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和管理等工作,并持有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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