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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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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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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民福〔2012〕72号
为了合理有效配置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保障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居住状况、养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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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居住状况、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等进行调查评估,形成评估意见,作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或安排入住养老机构的依据。从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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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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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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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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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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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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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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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10-10来源:湖北省老龄办作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权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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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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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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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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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各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养老服务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及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将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纳入本单位人员教育内容。重点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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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营造氛围。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将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纳入本单位人员教育内容。重点要加强对入住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减少卧床吸烟和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定期组织所有入住人员参加疏散逃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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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一: 鸟瞰《规划》十大看点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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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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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3-29来源: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作者:党俊武 看点一:顶层设计 通览“十三五”规划,一幅关系2亿多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关系10多亿年轻人口未来老年预期的宏伟画卷引人期待。规划立意高远,内容丰富,从基本理念到基本方针、从战略任务到具体举措、从体制机制到保障措施、从重点难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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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实施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养教结合试点,要求“十三五”期末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规划重视繁荣老年文化,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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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十二: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多方合力全面落实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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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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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4-19来源: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作者:尤伯军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性难题,而我国面临的形势将更为严峻。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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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协调发展
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两者间相辅相成,“十二五”时期,《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文件发布实施,相关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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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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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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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总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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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社会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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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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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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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民福〔2013〕115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8号)要求,现就做好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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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浙民福〔2013〕115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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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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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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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8-10-16来源:长春市老龄办作者: (1991年8月28日长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1年11月19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18年6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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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其他家庭暴力的,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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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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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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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浙民福〔2013〕11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局):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致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女方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只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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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浙民福〔2013〕11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局):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致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女方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只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