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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统称敬老院)是由政府或社会兴办,主要是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
全文:走访慰问记录。 10、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1、建立健全招聘、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等相关管理制度。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可以辞退;对因健康原因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8-08-28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
全文: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检,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推行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等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采取定点、巡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为加快推进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各地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标,大力做好老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
全文:“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确保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决定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7-28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作者: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7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
全文:《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8-12-10来源:宁夏日报作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予以公布,自2
全文: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予以公布,自2019年1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民〔2003〕16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自我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以来,全省部分非营利性民办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民办机构)已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但仍有不少民办机构至今尚未办理企业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为了保障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其
全文:,但仍有不少民办机构至今尚未办理企业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为了保障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确保其依法、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及工商企业登记有关条例办法,现就做好全市现有养老
全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登记,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的工作原则,按照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的分类标准,切实做好已开办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二、登记方式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财政发〔2015〕133号 为了稳步推进和规范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下列领域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一、基本公共服务 1.教育服务领域。公共教育规划、政策研究、宣传服务、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质量成果评估和交流推广,政府委托举办教育的活动
全文:甬财政发〔2015〕133号 为了稳步推进和规范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下列领域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一、基本公共服务 1.教育服务领域。公共教育规划
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6-11-28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
全文:(社区)应当明确人员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及时了解老年人生活、健康等状况,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
陕西: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作者:  第一条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全文: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意愿,反映老年人的诉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老年人服务。   倡导组建各种志愿者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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