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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04〕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早在农业合作化时期,我国就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长期坚持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在衣、食、住、医、葬(教)方面给
全文:现有农村敬老院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敬老院或资助农村敬老院建设。要落实各项对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村敬老院根据自身条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农村敬老院要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2-15来源:全国老龄办财务处作者: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改进,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项目安排分散重复、
全文:要加强科技预算安排的统筹,做好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年度预算方案的综合平衡。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决策。   (五)建设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行政主管
关于印发宁波市基金会养老机构区划地名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 甬民发〔2015〕6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提高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
全文:〔2010〕71号)要求,新制定了《宁波市基金会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参考标准》和《宁波市养老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参考标准》,并修订了《宁波市区划地名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参考标准》,现印发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
全文: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 第五条 国家对在农村五保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2-15来源:全国老龄办财务处作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以来,
全文: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财社字〔2007〕130号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省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供养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等有关规定,
全文:”对象(以下简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任务的各级养老机构(以下简称“供养机构”)的集中供养省级专项资金收支和管理活动。供养机构主要包括: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城镇老年福利机构、农村老年福利机构。 第三条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浙委(2008)38号)精神,为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广大残疾人更好更全面地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实施残疾人共享
全文: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把残疾人事业发展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广大残疾人最
江西省老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7-28来源:江西省老龄办作者:  第一条为做好全省老龄信访工作(以下简称老龄信访),妥善处理和及时化解各种涉老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环境,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老龄工作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龄信访,是
全文::   (一)受理老龄信访事项。   (二)向来访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有关老龄信访事项的咨询服务。   (三)向下级老龄工作机构转送、交办老龄信访事项。   (四)承办上级老龄工作机构、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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