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滕州市卫计局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培训,副局长李宪文做了题为《做好新时期医养结合工作探析》的培训报告。
李宪文在培训中围绕滕州市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县)工作,分析了目前我市老年人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分布和设置等,重点讲述了医养结合不同工作模式,对我市相关工作进展做了介绍,并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了分工部署,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7月23日,滕州市卫计局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培训,副局长李宪文做了题为《做好新时期医养结合工作探析》的培训报告。
李宪文在培训中围绕滕州市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县)工作,分析了目前我市老年人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分布和设置等,重点讲述了医养结合不同工作模式,对我市相关工作进展做了介绍,并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了分工部署,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7月24日,全省老年协会巡讲进双鸭山暨全市老年协会骨干培训班在市财政培训中心举办。省老龄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高玉萍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老龄委主任于亚梅主持会议。
高玉萍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了学习培训的必要性,加强学习培训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是明确老年协会自身定位和强化功能的需要,是提升基层老年协会自身建设的需要。要求大家充分结合培训内容,科学谋划,厘清思路。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思想、指导实践,准确把握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战略部署。要围绕政府所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要紧贴社会所需,围绕老年人所需,强化协会组织服务功能;要注重工作思路和理念的创新。要珍惜培训机会,学以致用,全面提升。要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机会,学用结合,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打造当地的工作亮点,多培育“种子”协会,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老年协会建设全面提档升级。
会上,市委两新工委办、市法制办、市委党校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围绕《老年协会及社团组织党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志愿者服务》进行专题解读。省老龄办调研处处长王晓昕作题为《站位新时代开启老年协会建设新征程》专题讲座。
双鸭山市所属4县4区老年协会骨干及涉老社会团体负责人近200人参加培训。
为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发展,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产业进程,毕节市制定了助推养老产业发展的有关指导文件,从多个方面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支持,推动养老产业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政府保障型或示范型养老机构,要加大政府在建设资金上的直接投入力度,将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采取民办公助方式,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给予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床。其中,除省级补助3000元外,剩余部分由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80%。市直民办养老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床位运营补助,按实际接收入住老年人数,每张床位给予每月50元的运营补助,运营补助按属地原则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型养老机构,享受民办医疗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
二是落实土地供应保障。各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对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用地,制定有关优惠政策,优先给予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同等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给予保障供应。
三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好国家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除法律法规明确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另行收费。收费标准设置有上、下限的,按有利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方向收取,养老机构生活用电执行我省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标准,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阶梯价格第一档价格标准执行。
四是完善融资扶持政策。养老机构利用其已经合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贷款的,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采取创新信贷品种、增加信贷投入、给予利率优惠、放宽信贷条件、依法依规扩大抵押担保范围等方式,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依法依规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入住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等险种。
五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到2020年,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提高持证上岗率。将民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教育规划。引导和支持各高、中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和支持大中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与管理类工作。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落实国家关于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教育机构等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对在养老机构特殊工作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比例方面给予倾斜、条件适当放宽。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支持力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围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枣庄市财政大力推动养老方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一、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养老服务制度。一是市级财政2018年安排1625万元,用于完善政府供养制度,保障城镇“三无”对象、孤老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低于全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二是市级财政安排3647万元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保证城乡老年人应保尽保和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三是市级财政安排1601万元,用于落实普通老年人高龄津补贴、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一是2018年市级财政继续设立养老服务业扶持资金1125万元,采取“补、贴、奖”等组合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新扩(改)建、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农村幸福院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养老护理员培训等进行补贴和奖补,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领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注入养老服务业。二是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乡镇敬老院提升供养能力,对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隐患进行彻底排查。
三、建立长期护理养老服务制度。市级2018年安排300万元,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提升党员干部参与社区共驻共建的责任意识,7月27日,临沭县老龄办全体党员干部,到临沭街道河滨社区开展党员“固定服务日”活动。活动现场,党员干部通过设立咨询点、赠送书画、发放老年人防诈骗手册和银龄安康宣传单等,为社区群众耐心解答为老政策,普及防诈骗知识。活动进一步拉近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了群众的敬老爱老意识。下一步,临沭县老龄办将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固定服务日”相关制度要求,继续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活动规范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