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昌邑市老龄办对全市90-99周岁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全部完成,共计发放185.49万元。
为更好的服务好老年群众,方便高龄老年人的生活,昌邑市2017年对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形式由原来的季度发放改为按月发放,由此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
日前,昌邑市老龄办对全市90-99周岁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全部完成,共计发放185.49万元。
为更好的服务好老年群众,方便高龄老年人的生活,昌邑市2017年对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形式由原来的季度发放改为按月发放,由此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
2017年底,四川省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通知》指出,本届创建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结合四川实际,按照《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明确的五项基本条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配套法规政策,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各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岗位创优、岗位能手活动,积极创新和改进为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群的需要。深入社区(村)广泛开展为失能老人、贫困老人提供物质帮扶和精神关爱的“双关爱”活动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积极推动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着力加强老年人服务供给,努力提升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和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社会和谐、代际和谐作出新贡献。
《通知》明确,本届创建活动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按照动员部署、全面创建、评选认定、总结表扬四个阶段展开。创建范围为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和养老院。各级党政机关、老龄工作部门不作为被评选单位。
《通知》要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规划,纳入市(州)精神文明建设体系考核范围,完善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制,推动各涉老部门把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全面组织、指导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和养老院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制定创建方案和考评标准,加强对创建过程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要把老年群众的评议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敬老文明故事,提高基层单位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定期组织“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开展交流,总结发掘和广泛宣传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形式和好机制,互相取长补短,提高创建水平;创建活动要以提高为老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忌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创建实效。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敬老文明号”的“含金量”和“标杆”引领作用,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本次创建活动修订了《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制订了《四川省“敬老文明号”考核验收标准》。《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由此前的5章17条修订细化为5章21条。《四川省“敬老文明号”考核验收标准》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环境营造、创建成效作出明确要求,共形成4大类18项46个方面的考核验收评分标准,“敬老文明号”创建管理和考核认定更为严格。
2017年,昌吉州老龄委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能,坚持党委领导,强化政府主导和成员单位尽责,引导全社会参与,以实现“五个老有”为目标,以构建健康养老体系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昌吉州2017年新(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老年活动室100个,累计达到112个和300个,城镇居家养老覆盖面达到80%以上;35个孝养乡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州建有养老床位7625张,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机构养老床位达到35张以上;医养结合的养老护理院积极推进,目前已建成4家;全州城乡6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养老保险率达到100%;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65岁以上老年人年免费健康体检全面落实,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全州共建立老年大学8所、老年学校110所,参加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老年人1.1万人,建立各类老年协会720个,会员达到5.4万人,经常性参加教育和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加大老年人普惠政策落实,扩大高龄津贴补助范围和标准,为全州3.2万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生活补助、居家养老补助1800万元;积极推进昌吉新疆生态康养示范城、奇台县康养旅游先行先试示范区、呼图壁县颐养孝城和三县市养老产业园建设。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氛围浓厚。
2017年12月29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十三五”聊城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聊政发〔2017〕72号)。《规划》结合聊城市实际明确了“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分析新形势下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破解短板,统筹谋划,对居家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农村养老、老年人健康支持、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
《规划》提出,推进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确保2018年底农村贫困老年人全部脱贫。到2020年,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或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全市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设施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农村社区;实现县级以上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全覆盖,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全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全部建有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点,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全覆盖。
日前,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印发宜宾市第五轮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统一安排开展“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区)”和“宜宾市敬老模范县(区)”创建活动。这是宜宾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又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宜宾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不断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参与感和安全感的坚定决心。
《通知》指出,省级敬老模范县(区)、市级敬老模范县(区)实行动态管理,前几轮获得称号的县(区)仍要按照新的条件参加创建和申报。评选命名工作原则上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选拔,逐级审核上报。两项创建工作实行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同步考核。《通知》同时明确同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市级“敬老文明号”单位报请市政府审定和命名。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开展创建省、市级敬老模范县(区)活动,以及同步开展创建敬老模范乡镇(街道)和创建敬老模范村(社区)工作作为加强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列入议事日程,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活动的开展,以保证第五轮创建活动圆满成功。
《通知》明确了第五轮创建工作分为组织实施、申报、认定三个阶段。2019年5月底前,市级敬老模范县(区)创建工作由市政府委托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以抽查方式对候选县(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认定。同时,由市政府从命名的市级敬老模范县(区)中择优向省政府推荐省级敬老模范县(区)候选县(区)。《通知》还附发了“宜宾市敬老模范县(区)考核验收标准”。
截至2017年底,东阳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增至18.10万,占总人口的21.42%;比上年净增8352人,增幅4.84%,是全市总人口增幅的7.4倍。
老龄化呈现山区高城区低态势。全市18个镇乡街道,老龄化比例位列前三的湖溪镇、东阳江镇和歌山镇,分别为24.93%、24.46%、23.81%;后三位是江北街道、吴宁街道和白云街道,分别是19.06%、17.56%、17.17%,呈现山区高城区低态势,老龄化比例超过20%的镇乡街道达15个。
高龄化呈现年龄愈高增速愈快。全市现有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9004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6.03%。比2007年增10652人,平均年增5.80%;现有9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3227人,比2010年增1000人,平均年增6.41%;百岁老人28人,是2007年的4倍;呈现年龄愈高增速愈快。
党委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随着老龄化、高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重视老龄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努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积极推进和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