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启动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2017年底,四川省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通知》指出,本届创建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结合四川实际,按照《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明确的五项基本条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配套法规政策,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各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岗位创优、岗位能手活动,积极创新和改进为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群的需要。深入社区(村)广泛开展为失能老人、贫困老人提供物质帮扶和精神关爱的“双关爱”活动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积极推动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着力加强老年人服务供给,努力提升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和获得感、幸福感,为实现社会和谐、代际和谐作出新贡献。
《通知》明确,本届创建活动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按照动员部署、全面创建、评选认定、总结表扬四个阶段展开。创建范围为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和养老院。各级党政机关、老龄工作部门不作为被评选单位。
《通知》要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规划,纳入市(州)精神文明建设体系考核范围,完善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制,推动各涉老部门把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全面组织、指导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和养老院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制定创建方案和考评标准,加强对创建过程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要把老年群众的评议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敬老文明故事,提高基层单位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定期组织“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开展交流,总结发掘和广泛宣传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形式和好机制,互相取长补短,提高创建水平;创建活动要以提高为老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忌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创建实效。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敬老文明号”的“含金量”和“标杆”引领作用,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本次创建活动修订了《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制订了《四川省“敬老文明号”考核验收标准》。《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由此前的5章17条修订细化为5章21条。《四川省“敬老文明号”考核验收标准》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环境营造、创建成效作出明确要求,共形成4大类18项46个方面的考核验收评分标准,“敬老文明号”创建管理和考核认定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