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老年人幸福满满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快到农历新年的2018年,回首2017年,江西各项优老惠老政策落地多多,全省老年人幸福满满,值得点赞,细细数来2017年优老惠老政策有:老年人跨省跨看病医保实现直接结算、独生子女每年最长10天“带薪护理父母假”、老年人免费乘公交地铁年龄放宽到65周岁、老年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因政府已为他们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新时代中彰显出了新作为,江西广大老年人为此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日前,笔者走访中不时耳闻老百姓议论着,快到元旦、春节可以见到自己的独生孩子了……。72岁的南昌市青山湖区刘维明老人因脑血栓不幸住院,但他依然兴奋地告诉笔者,他在赣州某企业工作的儿子就要回来照顾自己了,他儿子请假和单位批假的原由都是因省政府下了文件、有了明确规定。这样儿子就能回来照顾自己个把星期,只是太好的政策了,这也是党和政府给老年人的福利啊。据了解,2017年11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独生子女的60周岁以上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申请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
来自江西省人社部门消息,该省11个设区市及省本级共12个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全部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目前,全省的跨省就医即时结算主要针对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和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人员。截至2017年底,全省异地备案人次达78760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达5224人。面对笔者的江西泰和县74岁老人肖礼银,他因孩子在北京工作,每年到孩子家住上数月,之前困扰他的主要是医疗报销不便,如今可好了。他告诉笔者“以前在北京看病,需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泰和后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现在好了,看病就可以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与北京市常住老年人看病一样方便!”
来自该省老龄工作机构同志介绍,新修订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9章64条有许多更加惠及老年人的内容,如第32条明确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第44条明确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本省范围内享受免费进入景区景点和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铁和轻轨。第46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七十周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时应当提供上门人像采集、送证等便利服务。第47条明确对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予以免费。第56条明确老年人因公伤亡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尤其是明确了放宽免费乘坐城市交通工具的老年人年龄门槛,由70周岁调整为65周岁后,该省新增50多万老年人受益。
同时,该省在印发的《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决定,在全省实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100元,直至亡故。从开始领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据悉,享受该项奖励金将惠及40多万人,发放资金预计达5亿多元。
从2017年起,该省还推行了全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降低年龄和拓宽保障范围工作,即政府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中老年人及除这两类之外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人均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这些老年人在家中、出外等方方面面出现意外伤害时都将获得承保公司的相应赔付。为此,该省的省、市、县三级财政2017年度共投入了1800多万元资金,为310万老年人提供了意外伤害保障。据不完全统计,该省现有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而报案7000多件,已赔付金额2100多万元,理赔率高达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