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持续加大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老龄事业蓬勃发展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2017年以来,枣庄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扎实推进老龄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城乡老年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全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银龄安康工程”投保总额730余万元,投保比例达44%,投保增幅进入全省领先。老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制度和长寿津贴、高龄津贴等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不断完善,农村“五保老年人”、城乡低保老年人、特困老年人临时救助、贫困老年人大病医疗救助等每年投资7400余万元。
二是持续加大老龄事业资金投入力度,使城乡养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各区(市)均实施了老年公寓新建、改扩建工程,市级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资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市委、市政府每年奖励扶持8-10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十二五”以来,全市共投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30余万元,扶持建设民办养老服务机构71个,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从有到精”的建设过程。
三是全面落实上级惠老政策,让更多老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市建立了普惠制高龄津贴发放制度和低保老年人增发高龄津贴制度,全市各级每年发放、增发长寿、高龄津贴和低保老人津贴达6800余万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老年人减免政策,每年减免资金达3370余万元;在老年人免费乘车、观看影剧、游览景点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优惠。
四是大力开展“敬老助老”等评选表彰活动,积极营造敬老助老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敬老文明号”、“十大孝星”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开展了“文化敬老进乡村”、“中老年人广场舞大赛”、“全国老年人健身秧歌比赛”等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极大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集中公益宣传月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大力推动全市老龄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