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多举措推进老年维权及高龄津贴发放等惠及更多老年人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近年来,枣庄市峄城区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涉老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多举措推进老年维权、高龄津贴发放、银龄安康工程等惠及全区更多老年人。
一是扎实开展省、市级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打通为老服务“绿色通道”。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优先做好老年人维权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等工作,并对涉法的贫困老年人给予司法救助;民政部门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引导其积极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各类维权服务。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和法律援助机构,优先优惠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办理等服务。区老龄部门了解和掌握老年人利益诉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倾向性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耐心接待群众来访,诚心为老年人提供维权服务。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坛山派出所等4家单位先后被省市老龄办授予省、市级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二是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老年法律援助集中维权”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全区集中开展了“法治阳光,温暖老龄”赶大集、“一法一条例”和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涉老法规集中宣传公益活动,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老年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惠制高龄津贴发放制度。让更多的城乡老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成果。2017年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692.2万元,惠及全区9645名高龄老人。区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老年人数每人每年3元标准区财政足额拨付,全区共51761位老年人,共拨付老龄发展专项资金155283元;主要用于扶持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同时,该区利用“春节”、“重阳节”开展“关爱老年人工程”及“情暖特困老人”活动,2017年共救助特困老人260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
四是银龄安康工程工作全面并超额完成。按照省、市老龄工作部署,在全市率先较好完成了银龄安康工程工作任务,全区参保老年人数已达48000余名,收缴保费136.2.万元,银龄安康工程已成为这个区的惠老工程,此项工作得到了省、市老龄办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