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县出台《沭阳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发布时间: 2017-12-05 来源:沭阳民政局 作者:冯阳
为规范全县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引导沭阳县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江苏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4〕224号)和《沭阳县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沭政办发〔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沭阳县实际,推动该养老服务业发展,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实施补助,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制定了《沭阳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的制定,明确规定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应遵循预算科学精细;标准动态调整;信息公开透明;经费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规定经费用途为: 1、老机构建设补助;2、养老机构运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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