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老龄办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和潍坊市模范老人推荐评选活动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发布时间: 2017-09-12 来源:寿光市老龄办 作者:袁晶 李树菊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寿光市老龄办近日下发通知,按照潍坊市老龄办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和潍坊市模范老人推荐评选活动。
此次活动推荐评选活动寿光市老龄办根据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方法,由各镇(街区)老龄办审核推荐,逐级审核盖章报市老龄办。
通知明确了评选条件,“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在全体市民中评选。“潍坊市模范老人”在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中评选。“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孝德文化,敬老爱老助老事迹感人,群众赞扬,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工作勤恳,成绩突出,受到好评; 3. 热心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身老年福利事业,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事迹突出;4.热心老龄工作或老龄事业,在老龄工作和为老服务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受到群众好评。“潍坊市模范老人”评选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老有所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3. 关心教育后代,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勤俭持家;
4.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生活方式文明、健康,无不良嗜好,群众威信高。
各评选项目人选在初审的基础上,经潍坊市老龄办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表彰实施机关最终审批确定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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