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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城乡一体化有序推进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日期:2017.07.05 来源:点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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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7-04   来源:石嘴山市老龄办   作者: 

  今年市政府将“实现农村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城乡一体化”确定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2017年政府工作目标,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老年人“老有所养”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将2017年1月1日起已享受了高龄津贴的80至89周岁农村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450元,调整后,补差部分的180元由政府统筹解决,实现了全市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城乡一体化,

  并从2018年列入财政预算。

  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按照准确、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街道(乡镇)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程序,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做到有进有出,有序推进,及时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截止6月底,全市累计为14926名80岁以上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662.134万元,其中,累计有11966名(大武口区294人,惠农区814人,平罗县10858人)80-89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享受到此项惠老政策,按照每人每月补差180元标准(城市高龄津贴450、农村高龄津贴270元),共发放资金538.47万元。

  实现全市农村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城乡一体化,这项惠老政策是全区首列高龄津贴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地级市,是市委、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区执行的是于2016年4月1日调整的高龄津贴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农村老年人每人每月270元,城市老年人每人每月450元,90周岁以上不分城乡一律每人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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