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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上海“一号课题”成果看过来

日期:2015.12.18 来源:点击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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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岁尾快到啦。2014年,市委、市政府深入调研,出台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6系列文件;2015年,全市上下着力推动调研成果落地,是时候该盘点盘点成果了哟。

  上海全面推出“四创新,四做实”系列举措――创新社区党建、做实基层组织;创新街镇体制,做实基层建设;创新群众自治,做实基层基础;创新队伍建设,做实基层力量,整体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体现出“创新治理,做实基层”的鲜明特征。

1) 创新社区党建,做实基层组织
  全市所有街道党工委完成更名,社区党委完成组建,市、区县、街镇三级党建服务中心全部更名。

  
  在居民区书记队伍建设方面,对就业年龄段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方面,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

2) 创新街镇体制,做实基层建设
  全市所有街道完成街道“三定”工作,取消招商引资职能和相应考核奖励,推动街道工作重心转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
  一是完善街道职能,明确八项职能。
  
  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和相应考核奖励,剥离招商的“职能、机构、人员、经费”,由区财政全额保障街道工作经费。
  二是改革机构设置。整合内设机构,将内设机构由原有11-15个科室精简为8个。街道机构从“向上对口”转变为更加注重“向下对应”,从“对上负责”转变为更加注重“对下负责”。 
  三是理顺条块关系。建立准入机制,明确区级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必须经区委区政府严格审核把关,推行双向考核,由区委、区政府统筹街道考核工作,取消职能部门直接考核街道的做法,赋予街道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充实基层力量,从市级机关“瘦身”精简的行政编制中,划拨近700名行政编制,推进管理服务力量下沉街镇。

3) 创新群众自治,做实基层基础 
  一是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治理体系。在居民区建立健全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在农村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机构的村级治理组织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居村自治机制。重点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项目形成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居委会工作评价体系。

  三是扎实推进减负增能。减负就是减少居村委会的协助行政性事务,协助行政事项从140多项精简为40多项,印章使用事项从120多项减为20多项。增能就是增强居村委会更好的服务群众的能力,重点是经费保障、建好队伍,规定居委会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年不得低于10万元,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一般每年高于50万元。
  四是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圆满完成2015年居村委会换届选举,优化了居村委会队伍结构。

4) 创新队伍建设,做实基层力量
  以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为发展方向,在全国率先建立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完成社区工作者签约、起薪工作,全市首批纳入近3万人,80%为大专以上学历。
  一是规范社区工作者纳入条件。三类人员首批纳入: 1.居民区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包含居民区党组织成员、专职党务工作者、居委会成员、社区干事;2.街道、乡镇所属“中心”聘用的骨干人员;3.街道、乡镇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包含社区工作站人员、镇管社区“两委一中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外的骨干人员。
  二是规范薪酬体系。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平均收入水平统一为2013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至1.4倍;综合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因素,建立全市统一的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实施薪酬动态调整,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三是规范用工管理。统一建立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与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要求,完善考核评价,建立退出机制。

来源:  上海社区公共服务201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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