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认真核查申领养老保险金人员资格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对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的管理,防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流失,江西宜丰县城乡居保局决定对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进行年审,为此该局下发了专门通知进行部署。
本次抽查范围为全县所有乡镇(场)均分布抽查1一2个村,认证对象为全县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认证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现场认证,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原参保地村(居)委会进行认证;二是上门认证,对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参保人,村委会则提前做好登记,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认证;三是异地认证,对长期外出的参保人,需本人左手持当地当日报纸,右手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拍摄照片,但要求所拍摄的照片要清晰可辩,能体现个人身份证信息和照片拍摄时间,或由其亲属用微信拍摄,当天转给县城乡居保局人员认证。
该局明确,本次集中认证结束后,对于本年度未进行生存认证的参保人,将停发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待进一步认证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则于认证后的下一个结算月恢复并补发其停发的养老待遇。同时,该局明确资格认证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待遇领取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相关证明材料,核对其基本信息,并做好登记。对享受待遇已死亡而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养老金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核实冒领骗取金额后,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追回,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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