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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四期“全国老年学前沿理论与实践高级学习班”的通知

日期:2016.09.09 来源: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点击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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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老学函(2016)15号

 
 
 
各部委离退休干部局(办)、各地老干部局(处、办)、老龄办、老年学学会、老年大学、各大院校老干部工作部门、大型企业退管部门、干休所及涉老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文件要求,为帮助各涉老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提高老龄工作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在总结以往高级学习班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举办第十四期“全国老年学前沿理论与实践高级学习班”。本期学习班将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邀请卫计委、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及高等院校的专家领导授课。相关学习、研讨等具体事宜见附件。
 
附件一: 具体安排
              附件二: 课程安排
附件三: 报名回执
 
联系电话:010-68315481      010-57219208
传真电话:010-68316746      010-61814840
联 系 人:吴 冰  13240826606
          王 杰  13681167885
负 责 人:周颍畅  18601207666 
工作邮箱:zl@gschina.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五号鸿儒大厦A座201室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培训部
邮    编:100044 
 
 
 
2016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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