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与养老保险应互动发展
我国的现代企业年金起源于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倡并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的措施。近几年来,企业年金与养老保险的相互促进发展有目共睹,使得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覆盖率均大幅增加。然而在经过初期的快速发展后,企业年金增长速度趋缓,养老保险制度仍不健全的问题逐渐重新被人所重视。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让更多的人“老有所养”。发展企业年金在很大程度上将促进养老保险的发展,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同时养老保险也会反作用于企业,形成互动。但目前在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方面仍存在以下不足:养老保险机制不完善;个人投资养老保险意识淡簿;我国企业年金机制还不够完善;企业没有在养老金运作中充分发挥作用;企业年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员工对企业年金计划认识不够。
继续推动完善养老保险、发展企业年金的互动发展十分必要,应该说是迫在眉睫。
由此看来,企业年金是企业实施养老保险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约束,鼓励和推动企业发展年金,并主动为养老保险增加投入。可以通过立法,推动建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企业年金与养老保险的互动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1.继续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律和制度。
2.提高人们主动参与养老保险的认识。
由于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养老观念根深蒂固,许多人很少进行养老保险投资。要解决这一问题,还要大力宣传养老保险的好处。同样,企业年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可以带来投资收益的复利增长,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3.加强养老保险人才队伍培养和法制建设。
我国要加快补充养老保险队伍培养和专业投资机构建设;要加快保险业和资本市场的开放步伐,大力引进人才和国外专业投资机构,加快企业年金市场化和国际化。加快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年金的发展创造稳定公平的外部环境。
4.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和税收优惠措施。
实行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和个人缴纳企业年金的缴费率,是发展企业年金的一项关键性激励措施。
5.完善我国企业年金模式建设。
就我国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现状,应鼓励开发多种年金计划条款,实行混合型计划。增强制度的适应性,以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综上所述,企业年金与养老保险的互动发展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逐步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并且使得企业年金——企业——人才——养老保险之间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