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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专家审议会在京召开

日期:2010.10.29 来源:老龄研究中心点击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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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讨论、吸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以下均简称《标准》)报批稿的修改意见,民政部规划财务司于20101028日在北京召开了《标准》审议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等相关业务司、全国老龄办和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领导以及《标准》起草小组的全体成员。会议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司长陈越良主持。

陈越良司长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意见对进一步完善《标准》意义重大,编制组要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和采纳。张恺悌主任表示,三个《标准》的编制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作为主编单位,一定会集中人员和精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意见,对《标准》作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随后,《标准》编制组成员、起草小组负责人陈刚向与会领导和专家汇报了起草小组对修改完善《标准》的初步意见。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所提的意见展开了充分讨论,并对进一步完善《标准》形成了统一意见。会议认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意见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行性有着重要作用,编制组要充分吸收采纳,针对儿童福利院的建设主体、县级儿童福利院的合并建设、老年养护院的界定范围及其规模分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房屋使用面积比例等问题进行认真修改与完善,并早日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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