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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召开老年人监护服务需求 意见征集会

日期:2018.11.27 来源:点击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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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精准把握老年人的监护服务需求,9月17日下午,由北京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主办、北京扶老助残基金会承办的老年人监护服务需求意见征集会顺利召开。会议由北京市老龄办权益保护处处长尹政伟主持,北京市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白玲介绍了北京市老年人监护服务需求调查情况以及监护服务试点工作。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北京市老龄办政策法规处处长郭南方也出席了此次会议。会上,老年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对老年监护试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作为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组成部分,老年人监护旨在解决老龄社会中老年人由于身体和智力的逐渐衰退而带来的生活照料、身心保护、财产管理、法律行为代理等问题,保障老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有尊严地度过晚年生活,共享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伴随着首都老龄化形势的加剧以及老龄人口类型的多样化,老年人监护服务需求日益突出,近年来寻求监护服务的呼声日益提高。针对这一形势,2018年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决定开展老年人监护服务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市发展情况的工作方案。

  北京扶老助残基金会作为2018年老年维权项目承办单位,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办的领导下,联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针对监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进行系列研讨与论证。

  北京扶老助残基金会负责人陈亚辉表示,北京扶老助残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作为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公募基金会,自年2015年7月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发布《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基金会承接并实施由北京市民政局发起的“代理儿女”项目,开始为失独、子女智力残障、鳏寡孤独、空巢老年人提供入住养老机构及紧急看病就医签字担保服务,帮助这类老年人解决因子女供养缺失引发的各类养老问题。截至2018年,北京扶老助残基金会已经为3000余人次老年人提供上述服务。

  2017年《民法总则》正式实施,有关老年监护制度的法律法规为独居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带来法律保障,让这些养老家庭重获希望。基金会在北京市老龄办的领导下开展“老年人监护制度”课题研究,经过广泛的社会调研与专家研讨得出《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报告》。2018年,基金会通过公开招投标,承接北京市老龄协会“2018老年维权项目”,在北京市老龄办的领导下开展北京市老年人监护服务试点工作。

  与会者均认为,北京在全国率先实施监护服务试点,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为诸多存在监护困难的老人们解决后顾之忧,不再担心自己失能失智后是否能享受到充分全面的医疗保障和日常照护、保障自己的人身权益和财产安全,让老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有尊严地度过晚年生活,共享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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