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政府召开协调会
贯彻落实《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 条例》及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
9月18日,受市政府副市长王全兴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龙主持召开协调会,就贯彻落实《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8〕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安排部署,通川区政府、达川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龙就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老龄办主任徐华对《条例》出台的意义、亮点进行了介绍,对《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创新亮点等作了说明。
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制定配套措施,强化贯彻落实,确保《条例》和《实施意见》落到实处。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法制轨道上迈出新步伐,具有里程碑意义。《实施意见》是2018年市委深改组确定的改革事项之一,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务实举措,是落实《老年法》和《条例》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达州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责任感,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做到落实不讲条件,执行不打折扣,把市委、市政府对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二要制定具体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条例》和《实施意见》正式施行10月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涉及老年人看病就医、交通出行、旅游、文体娱乐、权益保障等具体优待政策,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政策落地落实,督促所属优待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设置优待标识,公布优待内容,规范服务标准。三要强化要素保障。市、县财政要把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如高龄津贴提标、百岁老人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政策等要做好资金测算。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沟通衔接。实施过程中,市要县同步、同频共振、上下联动。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拟于9月下旬召开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要以10月敬老月为契机,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作用,大力宣传《条例》和《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提高老年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市级主流媒体要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既要宣传落实《条例》和《实施意见》中的好做法,又要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企业)进行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老年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五要抓好督促检查。加大对《条例》和《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老龄办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搞好综合协调,既要加强面上指导,又要注重点上突破,及时对实施过程中的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
各参会部门(单位)纷纷表示,要主动认领任务,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职责任务,不折不扣执行《条例》和《实施意见》,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
据悉,8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首次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专项政策,明确了6个重点领域3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推出了多项惠老政策,涉及多项制度创新突破,备受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