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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密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至118元

日期:2018.10.29 来源:点击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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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潍人社发[2018]42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8元。高密市共有16.4万名老年居民受益,各级财政年增民生支出3542万元。

  个人缴费分为12个档次。当前,高密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5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划入个人账户,按照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根据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139是根据目前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按保险精算理论计算出来的计发系数),加上政府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118元(最低)的基础养老金,就是参保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待遇。

  本次调整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高密自2011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6次上调基础养老金标准。新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增部分的基础养老金,将在8月底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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