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严把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和“十大孝星”推荐质量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升基层涉老单位为老服务水平,营造尊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7月下旬,济南市老龄办对各县区和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上报的部分第三届敬敬老文明号单位和“十大孝星”进行现场抽审,严把推荐质量关。
根据省老龄办关于第三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和“十大孝星”推荐命名活动的要求,2018年6月初济南市老龄办专门下发《关于开展老龄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突出基层、倾斜一线、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坚持原则、优中选优,牢牢把握宣传发动、逐级推荐审核、层层公示等关键环节,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真实性,提高推荐材料的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活动。经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积极创建申报推荐,7月下旬,济南市老龄办专门组织对部分被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现场抽审工作。抽审小组对照申报条件和《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情况自测表》等内容要求制定了抽审方案,通过听取简要情况汇报,对照自测表逐项进行现场查看相关材料和设施,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对济南市口腔医院、历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科、平阴县光荣院等申报单位和平阴县“十大孝星”推荐对象韩金凤等进行了现场审核。在此基础上,济南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山东省敬老文明号的推荐范围、推荐条件,研究确定推荐济南市口腔医院、历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科、平阴县光荣院等13个单位为第三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候选集体;继续认定济南市历下区政务审批大厅为老服务窗口等37个单位为第一、二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截止今年8月7日,济南市完成公示了13个“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集体单位。13个被推荐单位都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本集体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规定,自觉执行本部门或行业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均熟悉创建要求,弘扬文明新风,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无老年人有责投诉,老年群众评价良好,社会效益十分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