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扎实快速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发布时间: 2018-09-25 来源:酒泉市老龄办 作者: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今年省、市确定的老龄工作重点任务之一,为了抓好此项工作落实,市老龄办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列入2018年全市老龄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难点压茬督查,充分发挥政府补贴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保证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017年年底,根据省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我市制定印发了《酒泉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2017年全市七县(市、区)全面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2018年参保覆盖率达到20%,2020年底参保覆盖率达到50%的目标要求。7县(市、区)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拓宽思路,制定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提出了补贴办法,明确了参保范围、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和补贴标准。各县(市、区)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政府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10-50元的标准。目前,除敦煌市以外的六个县(市、区)通过政府补贴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已全面推开。其中:阿克塞县政府财政全额补贴50元,为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了全覆盖;肃北县政府决定补贴50元为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中;金塔县通过财政补贴为60-79岁城乡低保对象、80岁以上高龄老人和重度残疾人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瓜州县、肃州区、玉门市政府采取差额补贴办法为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截止8月底,全市已有19912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其中财政补贴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8983人,自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09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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