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资讯>动态新闻>  达州市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月活动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达州市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月活动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日期:2018.09.21 来源:点击数:12
3 0
发布时间: 2018-09-17   来源:达州市老龄办   作者: 

  近日,市老龄委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围绕“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深入开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月、走访慰问、老年文体、老有所为宣传、营造敬老爱老氛围等五项活动。

  《通知》要求,以“贯彻新《条例》、关爱老年人”为主题,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市上拟举行《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中老年文艺展演,展出《条例》及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老年人防诈骗等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节目表演中穿插《条例》知识问答。市老龄办还将深入乡村、社区宣传《条例》。

  《通知》强调,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市上将对“达州最美老人”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开展以“我陪老人过重阳”为主题的“三个一”关爱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村(社区)每年为高龄老人组织一次集体祝寿送关爱祝福,组织老人体检一次送健康保障,为每位老人订阅一份老年报刊送精神食粮。动员多渠道为老年人订阅《晚霞报》《中老年实用手册》等老年报刊,提倡子女为老年父母订阅报刊读物,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3 0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