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实现“全域一证通办”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发布时间: 2018-06-27 来源:丽水市老龄办 作者:
近日,丽水市公布第一批224项“全域一证通办”事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也纳入其中,日前,丽水市各县(市、区)老龄办入驻各审批中心窗口的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已实现“全域一证通办”,市民凭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在丽水市各县(市)区任一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身在莲都的龙泉户籍老人持本人身份证,在莲都区行政审批中心民政窗口领取了老年人优待证。这是丽水市启动“全域一证通办”工作以来,办理的首本跨区域“一证通办”老年人优待证。
据了解,老年优待证是丽水市老年人享受老年优待政策的重要凭证,早在2006年,该市就出台了《丽水市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对老年人优待政策做出了规定。《办法》明确表示,凡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的公民,均属优待对象,发给《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简称老年优待证,持老年优待证享受本办法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老年优待证分红、绿两种卡,其中红卡发放对象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绿卡发放对象为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老年人。
“全域一证通办”是丽水市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再提速的重大举措,丽水市老龄办积极优化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不仅实现即办即领,更实现“全域一证通办”,完成“就近办”“快捷办”“同城办”“异地办”目标。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实现“全域一证通办”,丽水市老年人就可以少跑腿,就近办理,及时享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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