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五项措施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注重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该县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沭阳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评定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完善用地保障、税费优惠、政府补贴、医养融合、人才激励等扶持政策,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推进载体建设。该县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全面实施农村“关爱工程”建设,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要求,对全县所有敬老院进行改造,全部建成省星级敬老院。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投入600多万元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消防设施改造,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全县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52个,并全部实行民营化运营。
引入市场机制,深化重点改革。该县在创新完善分散五保对象“1+1”关爱照料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农村敬老院运营机制改革,探索推进敬老院运营机制和经费保障模式改革,着力将乡镇敬老院发展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场所、农村机构养老主要平台和社区养老服务重要载体,服务质量和床位使用率明显提升。
创新制度建设,强化兜底保障。对于供养人员联合民政、卫生、教育、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合救助机制,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教育和住房救助。对于五保老人创新建立“1+1”关爱照料制度,此做法在全省推广。对于特困失能老人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其提供集中护理服务,此创新被省评为十大成果。对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60周岁以上失能老人,按每人每月120元(约6个工时)的标准给予养老服务补助;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每月提供2-3次家庭保洁、理发、助浴、代购等服务。
开展专项行动,提升服务质量。结合《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民营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出台《沭阳县民营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实施方案》,对改造到位的民营养老机构,由财政给予60%的一次性改造补贴,最高补助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