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财政局足额发放2018年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金 - 地方工作 - 全国老龄办官网
发布时间: 2018-05-10 来源:宜丰县老龄办 作者:卢梢英 王伟林
为切实保障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基本生活,江西宜丰县财政局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2018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批复》要求,经县民政局审核确定后,按城市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每人每月425元、农村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每人每月385元的补助标准,通过“一卡通”方式一次性发放该县58名精简老职工2018年生活困难补助28.1743万元,让精减退职弱残职工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充分感受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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