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习总书记加强新时期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省老龄办起草上报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27讲话精神 全面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的报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报告作出批示,对全省老龄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10月2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批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老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省情,注重多样化需求,事业、产业融合发展,注重重要工作推动。
10月29日,省委副书记黄建盛批示:省老龄委(含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落实。要科学编制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养老政策,构建养老体系,发展我省特色养老产业,解决老龄事业突出问题,一如既往做好老龄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10月20日,副省长孙永波批示: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即将正式印发。我们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指示、批示及重要讲话精神,最关键的就是要组织实施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立足“五个老有”工作目标着眼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重大政策和制度,构建起以人口战略、生育政策、健康保障、社会参与为支撑的人口老龄化应对体系。理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加大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推进养老与旅游、健康、文化、体育等产业的融合。要牢牢盯住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咬住不放,全力推进,确保条条完成、项项落实落靠。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着力加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工作,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加强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规划》提出,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0%以上,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2%,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0%以上。
《规划》提出了八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三是健全健康支持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四是繁荣老年消费市场。丰富养老服务业态,增加老年用品供给,提升老年用品科技含量。五是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六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老年教育,繁荣老年文化,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七是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培育积极老龄观,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引导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八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老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